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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只要收留未成年人吸毒,不管几人都要负刑责
时间:2026-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回顾

刘某、彭某、夏某(均为化名)三名成年男子,平日里便沾染了吸毒的恶习。某日,三人凑在一起欲邀约三名未成年人一同吸食毒品,因隐约听说“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毒才会构成犯罪”,便心存侥幸,动起了“钻法律空子”的歪心思——他们决定“拆分行动”,每人各自带领一名未成年人,分别在不同的场所吸食毒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的犯罪行为很快被公安机关察觉,三名犯罪嫌疑人被迅速抓获归案。面对讯问,三人自知无法抵赖,如实供述了各自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的犯罪事实。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三人批准逮捕。


该起案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的“小聪明”,本质上是对法律的严重误解和漠视,更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然侵害。容留他人吸毒罪,真不是“凑够人数”才定罪!法律对未成年人始终给予特殊优先保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只要实施了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的行为,哪怕只容留1人、只容留1次,无需达到“多次、多人”的条件,均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本案中三人的“拆分容留”,不过是自欺欺人,根本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提醒


毒品碰不得,容留他人吸毒更不可为,尤其是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更是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无论是宾馆经营者、房屋出租者,还是普通群众,都要坚守法律底线,发现未成年人涉毒的线索,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也呼吁广大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多给孩子普及禁毒知识,引导孩子认清毒品危害,坚决远离毒品。


禁毒无小事,护苗靠大家。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将始终坚守检察初心,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常态化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机关形成联动合力,织密未成年人禁毒防护网,用法律的力量,守护每一位少年远离毒品侵害,让他们向阳而生、逐光而行。


版权所有: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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