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少数人觉得偷鸡摸狗是小事,不会触犯刑法,所以部分被害人不愿意为这种“小事”报警求助,罪犯犯罪时也更加有恃无恐。但现实是,小小土鸡,关乎国法;多次伸手,必受严惩!
案情回顾
被告人彭某平时不愿踏实干活,一心想着不劳而获。2025年9月初至同年11月11日期间,彭某到宜春市袁州区多个村组踩点,寻找可以作案的鸡舍。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彭某偷偷潜入之前踩好点的鸡舍,把土鸡装进蛇皮袋带走。短短两个月,共有十四户人家被偷,每家分别丢失3-15只不等。每次得手后,彭某都会在次日以40-50元一只的价格卖给路人,总计销赃得款6000余元。
经鉴定,被盗的127只土鸡总价值人民币23000余元。被告人彭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彭某涉嫌盗窃罪起诉至法院。日前,被告人彭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普法
偷鸡为何会判刑?这三个法律常识要牢记:
1.偷鸡金额达标,直接入刑: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江西省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1500元,本案彭某偷鸡价值23000余元,远超入罪标准,判刑是必然。
2.多次偷鸡,金额不够也入刑:哪怕每次只偷一只鸡,价值几百元,但在两年内偷三次以上,就属于“多次盗窃”,不管金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
3.入户偷鸡,直接犯罪:如果偷偷进入农户家里偷鸡,属于“入户盗窃”,不管偷多少、价值多少,均构成盗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偷鸡摸狗”不是小事,更不是“没人管”的事。要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抓!希望大家能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不贪不义之财,不做违法之事。
同时,大家在遇到侵害自身权益之事时,也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及时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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