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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容留吸毒触法网,如此 “好客” 可真 “刑”
时间:2025-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毒品犹如无形的魔爪,不仅会摧毁吸毒者的身心健康,更会诱发盗窃、暴力等次生犯罪,破坏家庭幸福与社会稳定。值得警惕的是,在各类毒品犯罪中,“容留他人吸毒”常披着“朋友聚会”、“私人空间”的外衣,成为隐蔽性极强的法律陷阱—许多人误以为在自家车内、租住房屋等私密场所“招待”朋友吸毒不算犯罪,却不知这一“好客”之举早已触碰法律红线。

近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提起公诉。让我们通过这则真实案例,揭示“提供场所即可能涉刑”的法律红线。


案情回顾

2025年2月26日晚,彭某联系被告人姚某称想吸食毒品,两人见面后在毒贩处购得冰毒若干。拿到毒品后,被告人姚某在其车上与彭某一起吸食冰毒。2025年3月1日晚,被告人姚某再次在其车上容留彭某吸食冰毒2025年3月2日,被告人姚某又在其车上容留彭某、彭某甲吸食冰毒。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姚某在明知他人吸食冰毒的情况下,于2025年2月至3月期间多次提供其私家车作为场所,容留他人吸食冰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依法将该案提起公诉,该案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检察官提醒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这里的“场所”并不仅限于固定的房屋,像汽车、出租屋、酒店房间等相对封闭的空间都可能被认定为容留他人吸毒的场所。生活中,不少人存在“朋友聚会吸毒不算犯罪”的误区,认为“在家吸毒”、“车内吸毒”是“私人空间的事”。然而在本案中,被告人姚某二年内在其车内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就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还要注意的是,部分人误以为“不赚钱就不算犯罪”,但法律明确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不要求以牟利为目的。

版权所有: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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