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将弄虚作假的黑手伸向食品领域,是漠视群众利益的极端不负责任行为,突破道德底线,触碰法律红线,应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案情简介
2023年初,徐某(化名)在与唐某(化名)聊天时透露自己掌握了制造假奶粉的“关键技术”,想在宜春找场地生产假奶粉,求财心切的唐某听后立刻表示要求入伙。同年6月,二人在宜春市区租赁多处民宅作为车间和仓库,从网上购买生产设备、原材料、各式奶粉包装罐,通过招募人员生产假奶粉,并将"生产"好的假奶粉冠以“俄罗斯老式奶粉”“俄罗斯山羊奶粉”等进口奶粉的名义,通过线上平台对外销售。
(图片来源网络)
检察履职
检察机关以徐某、唐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袁州区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已达立案追诉标准,其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徐某、唐某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四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徐某、唐某等人在奶粉包装罐上煞有其事地标注虚构的外国地名和生产厂家,以低价“洋奶粉”为幌子对外宣传,导致众多老年消费者中招上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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