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近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依法建议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通过虚假广告谋利的门店进行行政处罚,惩处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对该门店通过虚假广告谋利的违法行为处以66000元罚款,门店经营者已主动完成了罚款缴纳。
案情介绍
案件处理
制发检察意见书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核实,张某、李某向消费者播放宣传视频,宣称该产品能溶血栓、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并予以售卖,虽然无充分证据证实其构成销售假药罪,不能给予其刑事处罚,但存在利用虚假广告谋利的行为,应该针对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移送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遂依法向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张某、李某经营的门店进行行政处罚。本案对虚假广告行为行政处罚也是“检护民生”在行刑反向衔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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