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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对一通过虚假广告谋利的门店予以行政处罚
时间:2024-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护民生





近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依法建议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通过虚假广告谋利的门店进行行政处罚,惩处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对该门店通过虚假广告谋利的违法行为处以66000元罚款,门店经营者已主动完成了罚款缴纳。





案情介绍

张某、李某系江西省宜春市宜阳新区某门店老板,二人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邀约门店中的会员参加“视频销售会”,以播放宣传视频的方式向参会人员宣传一款产品,称该产品具有溶血栓、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功效。该产品经认定为食品、食品添加剂“糖果”类别。张某、李某以每套840元的价格进购,后又以每套1490元的价格出售,共销售了102套,累计销售金额为151980元,非法获利65280元。


案件处理

2023年4月14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李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销售假药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张某、李某销售假药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于2024年4月13日对张某、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制发检察意见书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核实,张某、李某向消费者播放宣传视频,宣称该产品能溶血栓、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并予以售卖,虽然无充分证据证实其构成销售假药罪,不能给予其刑事处罚,但存在利用虚假广告谋利的行为,应该针对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移送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遂依法向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张某、李某经营的门店进行行政处罚。本案对虚假广告行为行政处罚也是“检护民生”在行刑反向衔接的体现。




版权所有: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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