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区行政中心大会堂隆重开幕。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文强代表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2016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文明接待室”;办理的高某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写入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连续五届被评为“江西省文明单位”。

一、加强职能作用,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营造发展环境
着力服务民营经济促健康发展。我院紧跟区委及上级院部署,坚持把保企业作为服务“六稳”“六保”的重点,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共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嫌疑人148人,提起公诉190人。
加大对企业服务保障力度,2019年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共受理非公企业维权诉求30余条,并及时予以答复解决。
助力精准脱贫彰显检察担当。五年来,先后选派优秀干警赴楠木乡荷溪村、慈化镇余坊村、模山村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累计争资63万余元、筹资30余万元用于兴办扶贫产业,帮助硬化组级道路2.6公里,安装路灯90盏,顺利实现模山村贫困户58户214人如期脱贫。
强化生态保护守护秀美袁州。依法批准逮捕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嫌疑人40人,提起公诉152人。建立环境保护外部协作机制,与区河长办联合签署了《袁州区“河湖长+检察长”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开展了仙女湖及上游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守护鄱阳湖”、保障饮用水安全等专项检查活动。联合分宜县人民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促进袁河流域非法捕鱼以及污水排放等情况明显改善。
保护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共受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6件9人,提起公诉2件4人,不起诉4件5人。向区人大执法检查组汇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情况1次。在洪江镇古庙村委会对罗某、王某非法采伐、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的公开审理中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二、加强法律监督,提升建设法治袁州能力,维护和谐稳定
五年来,我院共批准逮捕3610人,提起公诉6591人。
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重点打击“盗抢”“黄赌毒”及涉众型犯罪,共起诉1106件2133人,如罗氏“2.19”专案。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至2020年,共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127件2579人,2020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1.46%。自2020年3月起,适用确定刑量刑建议1218件1437人,确定刑适用率达100%。“简案快办、大案精办”办案机制被市检察院列为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特色、优良检察品牌,简、繁案件办理质效明显提升。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2016年至2017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7件47人,涉案金额逾一千万元,2018年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进一步完善了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
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提出检察建议49份,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始终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6件45人,相对不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2019年来,共24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37场,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2020年,在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建立刑事案件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中心,联合区级八个部门出台了《宜春市袁州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暂行办法》,着力减少未成年人被害人因反复询问造成的“二次伤害”。
刑事诉讼监督作用有效凸显。在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成立派驻检察室,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分别为110人、81人,抗诉1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案件70件,纠正漏管16人,脱管13人。
补强了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5件,发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检察建议140份,采纳率100%。提请抗诉5件,其中办理的区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民事监督案经提请抗诉后改判。
公益诉讼强化公共利益维护。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90份,督促其依法主动履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件9人,促推破解行政执法难问题。举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1次。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及食品、药品、饮用水、农产品等专项监督行动,共发送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4份;办理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1件;2017年,就梁某某等2人污染坏境案提起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三、加强政治教育,提升检察队伍形象,打造政法铁军
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扎实推进党建“三化”建设,2020年获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同时被列为全市党建经验交流会观摩现场。同年,制定的《中共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获省级推广。
司法改革促检察布局优化。稳步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召开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遴选出首批员额检察官31人,认真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重大改革,检察工作权责进一步明晰。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完成了人员转隶和机构划转工作。
检察队伍形象获得新提升。秉持“尚学(崇尚学习、求学上进)”理念,倡导“工匠精神”,1名干警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聘请为第二批检察教官,3名年轻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全省检察调研骨干人才,个人及集体累计受省、市、区表彰158人次;在各级媒体刊登信息、宣传稿件552篇。
四、加强权力约束,提升社会公信,确保群众满意
主动接受法律监督促司法规范。积极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事执行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1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听庭评议、案件听证等活动。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积极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检察建议132份,推动金融、租房等领域综合治理。切实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198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累计发放救助金16万元。
多方位拓展检察服务渠道。智慧检务水平不断提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启“一站式”检察服务模式。除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情形外,所有的案件信息、法律文书一律予以公开。在案件信息公开网、12309中国检察网上进行案件程序性公开8233件,法律文书公开472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11条。开通律师服务“绿色通道”,接待律师、当事人查询、阅卷857人次。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社区、企业活动,增进了公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