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以来,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设定了“塑造五个检察,提升五种品质,全面推进品质型检察院建设”工作目标,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营造“尚学”文化氛围,逐步提升建院品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着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努力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审查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12人,提起公诉830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10件19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12件25人,涉案金额总计达2.7亿多,涉案群众3000余人。如易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金额达1.17亿元,涉案群众达1000余人。办理毒品犯罪21件26人,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80件180人,传销类非法拘禁案件20件92人。办理电信诈骗案件5件16人,涉案金额79万余元。
重点打击民生领域犯罪。围绕群众关切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山东非法疫苗事件”发生后,我院侦查监督部门第一时间走访联系公安、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查控非法经营疫苗专案小组”,及时了解案件部署及进程情况,从查处、预防、监管等方面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成效良好。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23件52人。如在“新余仙女湖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我院提前介入该污染事件调查,就案件定性、证据补全、同案追究和相关法律程序完善等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对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现该案已进入公诉审查阶段。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探索恢复性司法工作方式,推行“捕前和解”、“不捕直诉”和完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对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以及交通肇事、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依法适当从宽处理,修复社会关系。全年不捕63人,不诉65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捕7人,不诉2人,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9次,听取辩护律师意见10份。完善未成年人家属亲情会见制度,继续与团区委建立健全共同帮教工作机制,在无法通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时,邀请团区委工作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监督讯问及帮教。
二、深入查处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集中力量查处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整合全院资源,注重案件品质,努力形成办案规模效应。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件14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4人,查处正县级干部1人。查办了市地税局官园分局贪污、挪用等窝案串案,共立案4件5人;查办了吴某、潘某某等4人滥用职权致使国家经济损失140余万元渎职案;集中查办了湖田镇一批村级小组组长挪用公款案,立案4件7人。办案同时,强化办案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对照标准对办案区进行了规划整改,全面提高了办案区的办案安全系数。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共发出检察建议18份,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3次,受理和完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00余件,录入受贿犯罪案件2件2人。选取了袁州新城民主小区项目、袁州新城幸福花苑项目、宜阳新区胡家冲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袁州区彬江镇防洪工程等4个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完成了《2015年度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全面细致分析总结了2015年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深入推进“送法进机关”活动,与区水务局开展工作座谈会,向水务局干部和工程建设人员进行安全作业预防教育,确保工程安全。扩大“保护生态环境”专项预防活动范围,与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行政中心管委会形成配合机制,围绕生态环境重点环节,拟对区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分局等9家部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加强预防宣传,与市院共同制作廉政海报和廉政宣传短片,在市高铁站广场LED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播放,有效形成了全民反腐的社会格局。
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更好地立足职能服务民众、保障民生。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检察民生服务热线、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五位一体”信访工作机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32件。安排检察长接待日41次,检察长接待12人次。针对改革要求,我院撰写的《浅析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现状及改革对策》一文被《江西检察》采用。积极开展以“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和“检察宣传月”活动,院班子分别组成4个检察工作宣传组,深入全区各乡镇边远山区、村组开展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张贴宣传贴画5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理举报线索10余件,有效调动和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
延伸检察服务触角。积极探索“扎根培土接地气,服务群众惠民生”乡镇检察室工作模式,切实把群众诉求矛盾解决在“最后一公里”,化解在“家门口”。共化解涉农纠纷10件,接待群众来访40余人次,从源头上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协助监所部门就“五类人员”列管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监督,走访社区矫正人员85人次。配备安装了远程视频接访设备,实现各级院同步接访,让老百姓在家门口的检察院就能向上级检察院反映问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深入推进“连心”工程,选派干警赴楠木乡荷溪村担任“第一书记”,创建了以“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的党建示范点,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有效加强。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方略,选派党组成员与慈化镇莫山村等贫困家庭一对一结对帮扶,上门摸排情况,建立联络机制,制定有效措施帮助解决求学、就业、创业等实际困难。
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立案监督案件1件1人,撤案监督2件2人,追捕犯罪嫌疑人23人,追诉漏犯22人,追加漏罪3件,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4件18人,提请抗诉3件,提出量刑建议215份。强化与区质监局、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抽查相关执法案卷,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4件7人。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协助市院加强对看守所日常检察监督和监管场所安全检察,就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重点时段积极开展巡视检察工作。强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协助市院一同开展“4.16”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护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就看守所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协助市院在全区范围内清理和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问题,就2016年1月至3月底审前未羁押且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的情况进行了摸排清理,发现2名罪犯尚未交付执行,经发出检察建议后,1名罪犯已交付执行,另1名罪犯正在追捕当中。
强化民行诉讼监督。受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6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结合《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调研督导活动的通知》,联合区政府法制办对全区10余家执法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部分执法单位存在的问题,以联合下文的形式对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得到采纳。
强化案件流程监督。共受理各类案件962件,其中提请逮捕类刑事案件311件,移送审查起诉类刑事案件644件,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7件。接待律师62人次,向律师提供阅卷55次,提供电子卷宗查阅21次,电话接听查询案件28次,提供QQ预约、查询10次,统一接收外来法律文书1863份,发出《流程监督通知书》8份。制定并完善了《接收电子卷宗管理暂行办法》、《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进行案件程序性公开2114件,法律文书公开 54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3条。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评查案件29件,取得了良好的案件质量监督效果。
五、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打牢检察发展基础
大力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提升执法公信力。
强化党性意识。以强化党性为核心,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专题学习讨论会、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重抄入党誓词、摘抄万字学习笔记、集体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号召全体干警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使干警真正成为一名合格党员。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做起,立标杆、作示范、抓落实,为普通党员作表率,以各支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础,把学习教育的主要措施细化、实化、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强化廉政意识,近年来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连续五届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
提升素质能力。以“尚学”文化理念为支撑,开设图书阅览室并购置3000余套书籍,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持续举办“春节学习周”、“每月一课”和岗位练兵等活动,为干警汲取知识养分提供优质平台,提升干警探求真理、去伪存真能力。举办了一期以“非法证据排除”为主题的检察业务论坛活动,邀请了市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局、律师、法学专家等嘉宾参加,就实践中存在的非法证据排除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讲解,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现场氛围热烈。开展了一期以“兴尚学之风,扬检察风采”为主题的演讲比赛,16名参赛选手结合各自工作声情并茂地诠释了“尚学”文化理念,起到了很好的自我学习与展示效果。在各项工作的推动下,多名同志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全省检察调研骨干人才,多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和荣立“全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徐玭同志被评为“最美袁州人”称号。
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在检察决策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4月21日,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拟相对不起诉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积极开通新媒体平台,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互联网门户网站全部上线,发布检察工作信息80余条,充实了检务公开内容,拓宽了检务公开渠道,拉近了检民距离。
回顾过去的一年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的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的发挥、执法办案的效果与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塑造五个检察,提升五种品质,全面推进品质型检察院建设”这一工作目标,紧扣袁州深化改革创新大局,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与规范司法,努力打造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袁州样本,为统筹推进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升级提供司法保障。
一、更加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围绕袁州“三大平台”、“四大产业”发展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升级。积极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坚持绿色发展,结合检察机关“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主动服务袁州区打造“低碳发展试验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战略理念,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
二、更加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惩治力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既突出查办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又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加大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促进扶贫政策落地惠民。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三、更加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公平正义意识,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按照司法改革要求,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改革的重要性,扎实开展各项检察改革工作。准确把握和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健全对刑事诉讼各环节的监督机制。
四、更加全面提升检察职业素养。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等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坚持“尚学”内涵式发展理念,努力打造“尚学”品质文化,推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坚持建章立制与落实制度并重,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五、更加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建设。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完善释法说理和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增强群众工作能力,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建设,增强检察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