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源头访实情:发检察建议
守一方水源,护一方碧绿。摈弃“等案”思想,袁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动“走出去”。探水源,查实情,第四检察部的足迹几乎遍布了袁州区下辖的所有乡镇,也让“检徽”闪耀在所到之处。法为行之本,对涉及到“水源”问题敢于较真碰硬。2019年10月9日在走访袁州区A乡镇自然水有限公司后,发现其取水点周边未设置隔离保护设施,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没有对水质进行日常监测的人员设备。针对上述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第四检察部及时“亮剑”,向该镇人民政府发出了公益检察建议书。
无独有偶,在常态化的履行公益职责中发现,我院干警发现袁州区B乡镇卫生院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将医疗及生活等废水直接排放,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社会公共利益受损。2019年12月31日,发现C乡镇水厂存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情形,致使该乡镇几千人的饮水存在安全隐患。民生无小事,关键时刻,袁检人以信念传使命,用使命写担当。先后向该两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确保公益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守护鄱阳湖”,袁检在行动
聚焦山水林田湖,助力生态环境常“青”。针对袁河跨地区的特点,袁州区院、分宜县院积极推动,建立健全两地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机制。6月2日,第一次举行了两地六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磋商会。随后分别进行了或联合或单独的执法行动,用检察“蓝”奋力守护鄱阳“清”;谋当前,利长远,为巩固行动效果,建立长效化机制,袁州区院与分宜县院签署两地生态保护合作意见。
9月27日,袁州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联合签署《袁州区“河湖长+检察长”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除此之外,袁州区院还制定了内部《工作方案》,明确了内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水源润生命,用公益护水源;努力守护一方山水林田湖草;秉承担当实干精神,袁州检察一直在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