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袁州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积极履行生态检察职能。
一是普法与执法双管齐下。一方面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坚持法律普及教育宣传。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上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是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建立异地“补植复绿”基地。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蔚国、第四检察部主任陈红琳、员额检察官钟文生等亲力亲为、现场踏勘,认真比较,筛选“补植复绿”基地。
保护生态环境没有休止符,生态检察工作永远在路上,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助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向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