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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助迷途少年“无痕”回归!
时间:2026-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助迷途少年“无痕”回归!


导 语



年少轻狂时一次失足,难道要终身背负“标签”?当然不是!为防止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泄露导致入学难、就业难,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022年出台了相关实施办法,帮他们按下人生“重启键”。

01

什么是犯罪记录封存?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封存后,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依国家规定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02

封存后有何效力?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犯罪记录一旦封存,未成年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犯罪记录报告义务,无需再填报曾受过刑事处罚。同时,相关部门可为其正常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真正实现“无痕”回归,不让一时的犯错成为升学、就业的“绊脚石”。


03

封存范围有多广?


应封尽封!不仅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程序中的全部案卷与电子档案,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采取强制措施,乃至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记录也一律依法封存。


04

如何确保封存有效?


纸质卷宗与电子数据同步加密、单独管理。明确规定不得向任何平台提供,严禁授权网络平台联网查询。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依国家规定查询外,一律不予提供,且查询单位必须承担严格保密义务。



结 语


检察机关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将严格落实封存制度,对“应封未封”依法进行监督,为失足少年守住秘密。青春不应被一时过错定义,愿每一个迷途知返的孩子,都能卸下包袱,迎光奔跑!


版权所有: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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