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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6-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袁州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上半年“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6年上半年,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2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7件,普通干警填报101件。


下一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三个规定”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抓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做到逢问必录、如实记录,服务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9日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合称“三个规定”。

版权所有: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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