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主题教育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家门口的案结事了
时间:2025-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3月4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派员会同值班律师驱车前往离城区20余公里外的袁州区湖田镇某村,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现年78岁)进行认罪认罚具结。

认罪认罚做到家门口

该案发生于2024年6月15日晚19时许,被害人张某(现年80岁)前往家门口理论其种植的芋头苗被踩的事情,后与的儿子发生撕扯行为,见状当即从大厅拿了一把锄头朝头部打去,挡锄头时摔下门口台阶倒在路上,之后被送医救治。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检察干警实地查看了案发地,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讯问过程中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意见,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工作,指出其作为同村组的人,有矛盾要依法解决,不能诉诸暴力,详细解释了其虽然是年满75岁老年人犯罪,案发后也已赔偿被害人30000余元并取得谅解,但鉴于其造成被害人身体两处一级损伤的严重后果,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犯罪嫌疑人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干警和值班律师还在村委会与湖田派出所民警和村委会干部进行座谈,介绍检察职能,相互交流学习调解工作经验,同时听取并记录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写留言
留言

    暂无留言


    版权所有: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