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区检党干字〔2021〕1号
关于何仕霞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袁组干【2021】5号),决定:
何仕霞同志任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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