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少栋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根据上级要求司法警察及事业编制人员不宜担任行政部门负责人规定及工作的需要,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同意(袁组干备【2020】6号),任命:
易少栋同志为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的职务;
龚慧清同志为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副职),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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