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蓝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委决定:
江蓝同志任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免去其袁州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职务。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
2020年6月23日
版权所有: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