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拟对刘某某危险驾驶等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11月21日(周二)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一)社会公众可在听证会开始前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得到回复后方允许携带身份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
(二)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三)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运锋
电话:0795-3990228
18979515961
特此公告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17日